2017年1月1日起,法國實行許多新規(guī)。法國人的日常生活產生諸多變化:香煙盒普遍使用無特別商標的中性包裝,預制熟食須標明食材來源,離婚可不經法官,領薪職工可休長假照顧生病親人等。立法者希望通過一年以來法國“碎片式改革”的成果進一步規(guī)范行為、簡化行政、保護及平衡人們的權益。
預制熟食
預制熟食中的食材含量超過一定比例(肉類含量超過8%,奶制品含量超過50%)時,熟食標簽上必須標明這些食材的來源。只有在烹制使用的肉或奶制品100%是法國產品的情況下,才能使用“法國產品”(PRODUITD’ORIGINEFRANCAISE)的標簽。
塑料袋
自2016年7月1日以來,已禁止商店收付款柜臺發(fā)放超薄型塑料袋。
從2017年元旦起,蔬菜水果攤位也禁止使用這類塑料袋,只允許使用塑料和淀粉混合制造的袋子、紙袋、布袋或厚型塑料袋。
電動車環(huán)保獎金
個人購買1輛兩輪或三輪電動車,可享受1000歐元環(huán)保獎金。購買1輛新的電動汽車,同時汰換1輛污染嚴重的老舊柴油車時,仍繼續(xù)享受1萬歐元的環(huán)保獎金。